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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類: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發布機構:
發布日期: 2021-12-22 11:37
標題: 云州區政務新媒體信息審核發布管理制度(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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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區政務新媒體信息審核發布管理制度(試行)

發布時間:2021-12-22 11:37 來源: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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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云州區政務新媒體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審查發布機制,規范工作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123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政務新媒體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云州區政府系統注冊運行的政務新媒體,主要對信息審核發布和網民留言互動兩方面進行規范。

第二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各相關單位做好新媒體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第三條 認真落實政務新媒體管理工作要求,嚴肅信息發布審核紀律,嚴格內容發布審核制度,堅持分級分類審核、先審后發,明確審核主體、審核流程,嚴把政治關、法律關、政策關、保密關、文字關,未經審核不得發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把握信息內容審核重點,凡發布信息中出現敏感內容、重點詞匯的,要反復審核,確保內容準確、表述規范。

第四條 規范轉載發布工作,原則上只轉載黨委和政府網站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稿源單位發布的信息,不得擅自發布代表個人觀點、意見及情緒的言論,不得刊登商業廣告或鏈接商業廣告頁面。

第五條 建立原創激勵機制,按照規范加大信息采編力度,提高原創信息比例。發布信息涉及其他單位工作內容的,要提前做好溝通協調。

第六條 建立網民留言審看、處理和反饋機制,有序開展互動回應,充分吸收網民意見建議,更好地聽民意、匯民智。留言涉及到敏感內容的,要及時匯報請示,妥善處理。

第七條 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強日常監測,確保信息更新及時、內容準確權威,發現違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時間處理,發現重大輿情要按程序轉送相關部門辦理。

第八條 嚴格執行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審查制度和應急預案,提高政務新媒體安全防護能力。

第九條 加強對賬號密碼的安全管理,防止賬號被盜用或被惡意攻擊等安全事件發生。

第十條 加強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對于泄露后會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信息和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要加強管理,確保不泄露。

第十一條 強化用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違法違規獲取超過服務需求的個人信息,不得公開損害用戶權益的內容。

第十二條 加強政務新媒體的日常監管,定期組織檢查,積極運用技術手段進行實時監控,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新開設政務新媒體或者需要關停的政務新媒體,需到區政府辦公室備案登記(附件1)。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信息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傳播等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云州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同市云州區政務新媒體備案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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