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承包流轉土地備案管理的通知
云州政辦發〔2024〕38號
各鄉鎮、社區服務中心:
為了加強對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承包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維護好農業、農村、農民的長遠發展和根本利益,結合我區實際,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在我區承包流轉土地時做好合同備案登記工作。
一、土地承包流轉合同備案時間、范圍
自2024年8月1日開始,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租賃、承包集體土地和流轉農戶承包確權耕地,必須經鄉鎮審批同意,報農業農村局備案登記后方可進行承包流轉。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是指流轉土地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等盈利法人;社會團體等非營利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非法人組織;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自然人。
二、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的管理
1、規范流轉出租合同文本。村集體與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簽訂的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統一使用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印發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2、控制承包流轉合同期限。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流轉土地經營權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嚴格用途管制。承包流轉土地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業產業發展規劃結合起來,承包流轉土地要根據地類性質嚴格控制用途,在承包流轉合同上明確流轉土地用途。
4、承包流轉租金管控。明確繳納土地承包流轉金的形式、時間等。要積極引導建立土地流轉價格正常增長機制,將土地流轉租金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足額存入所在村集體賬戶。
5、本通知有效期暫定為一年。
各鄉(鎮)要綜合考慮區域產業布局、經營主體的經營能力和耕地現狀等因素,加強對土地承包流轉規范管理,按照要求及時向區農業農村局農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做到鄉不漏村,應備案盡備案。
附件:
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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