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動態調整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通知
云州政辦發〔2024〕3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有關部門:
根據山西省司法廳、中共山西省委社會工作部、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全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全面評估工作的通知》(晉司發〔2024〕38號)要求,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向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的決定》(晉政發〔2022〕22 號)規定,為有效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服務能力,按照“一鄉鎮一清單”的工作原則,在充分聽取各鄉鎮人民政府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區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了動態調整。此次動態調整主要圍繞以下幾方面內容進行:1.賦權事項與本鄉鎮產業分布、發展情況、人口規模、承接能力等不相適應的,應當根據實際清理調整;2.賦權事項具有較強的專業化要求,與區直部門充分協商后,仍由區直部門承擔相應的執法職責的,鄉鎮應當清理調整;3.因法律法規的修改變化,賦權事項的法律依據、違法行為等內容發生變化的,相應的賦權事項仍保留的,區司法局應當指導各鄉鎮調整變更相應的法律依據等內容。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動態調整后,西坪鎮、倍加造鎮、周士莊鎮、黨留莊鄉、杜莊鄉承接省政府賦權執法事項 30 項,減少賦權執法事項25 項;許堡鄉、峰峪鄉、吉家莊鄉、聚樂鄉承接省政府賦權執法事項 27 項,減少賦權執法事項28 項。
二、調整后不再由鄉鎮人民政府承擔的行政執法事項由原區直部門承接,各鄉鎮賦權事項調整情況,由區司法局集中公布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相關單位要及時調整各自權責清單,做好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抓好退回、上收事項的落實,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執法監管真空。
三、本通知印發前已立案未結案的案件仍由原承辦鄉鎮繼續 負責辦理和案卷檔案保管,并承擔相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責任。本通知印發后,交回區直行政執法單位行使的行政執法事項,由相關單位依法行使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相關職權。
附件1:山西省人民政府下放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職權指導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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