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區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區委、區政府關于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發展、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文物和旅游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指導協調全區基層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工作,指導推進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統籌全區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動,組織全區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提高旅游資源開發利用效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行業指導和監管,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管理指導區級重點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管理指導文物收藏、流通、鑒定和文物市場、文物商店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開展文化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建立健全全區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詢服務平臺體系,推動旅游服務便利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動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管理全區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導藝術教育體制改革,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擬訂全區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旅游業的地方性標準并組織實施。
(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全省、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監督工作;組織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相關工作。
(八)統籌規劃文化旅游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指導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閑度假。負責假日旅游、特種旅游和紅色旅游工作。指導培育文化和旅游新產品、新業態,組織構建旅游產業體系。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
(九)擬訂全區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市場。
(十)負責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行業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前審查、核準和日常管理、監督。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一)督促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犯罪案件。
(十二)編制全區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事業經費預算和決算,監督管理專項補助經費。
(十三)負責全區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行業隊伍的教育培訓,負責全系統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等級的評審推薦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加強公共服務和產業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和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加強相關機構配合聯動,優化協同高效。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發揮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堅持文化、文物和旅游融合發展。
大同市云州區文化和旅游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應急協調、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建設、印章使用保管、固定資產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督促督查領導指示批示精神、交辦重要事項和重點工作任務的推進落實情況。負責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等會議的組織、記錄、紀要編發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承擔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后勤管理、文稿起草、年度考核、定點扶貧、安全保衛、人事勞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賬務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績效管理、內控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負責、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監管;指導全區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建設項目申報,組織編制統計資料。 負責人:張鵬 電話:0352-8011988 (二)文化廣電股。負責組織文化事業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呈報、審核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文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政務服務管理和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文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區文化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全區文化重大改革工作,承擔文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擬訂全區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區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藝術展演展覽、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承擔文化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公共文化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的審核推薦和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的評審工作。指導、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動。擬訂全區文化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文化行業市場監管制度,對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規范各類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綜合協調全區文化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主管社會組織業務工作。組織開展文化行業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計量檢測和技術成果應用轉化工作。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和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 負責人:賀琰晴 電話:0352-8011988 (三)文物股。負責組織文博事業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呈報、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文物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全區文物保護宣傳、新聞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負責全區文物資源的調查、認定和數據庫建設。編制全區文物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組織實施文物資源基礎檔案建設和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組織指導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開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審核工作。做好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組織社會力量開展文物資源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近現代優秀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的調查、管理和利用工作,組織實施革命文物集中連片保護利用工作。承擔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任務。承辦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核、推薦、申報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修復工作。承辦對歷史建筑遷移異地保護或者拆除的事項的審查手續。負責全區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保護管理工作。編制文物維修保護與搶救工作規劃及年度計劃。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和方案編制工作。負責文物保護工程管理及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工程和重大考古項目的實施。管理指導全區文物考古的調查、勘探和發掘。協調指導長城和大遺址保護工作。負責文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文物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文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博物館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博物館行業社會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文物學術研究、文物科技保護工作。負責文物信息化和行業標準工作。負責涉外文物交流合作。指導、協調文物鑒定工作。負責社會文物管理工作。按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督察指導全區文物、博物館安全防范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文物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文物安全方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人:郭恒星 電話:0352-8011988 (四)旅游股。負責組織旅游事業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呈報、審核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旅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政務服務管理和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旅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區旅游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全區旅游重大改革工作,承擔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區旅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聯絡。指導、推進全域旅游。負責全區旅游統計工作、數據分析及行業信息發布,承擔旅游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假日旅游工作。承擔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統籌指導國內旅游市場開發,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發展。指導旅游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負責對旅游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的申報工作。擬訂全區旅游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促進全區旅游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旅游商品研發和管理工作,指導旅游演藝開發等工作。擬訂旅游行業市場監管制度,對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規范各類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游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綜合協調全區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公民出國(境)旅游有關工作。監督指導主管社會組織業務工作。組織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指導旅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負責人:范佳琪 電話:0352-8011988
負責人:馬麗佳
辦公地址:大同市云州區文昌西街北側
辦公時間:8:00——12:00 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352—8011988
馬懷宙(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
馬麗佳(局長):負責行政管理工作。
張志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文化廣電科、旅游科、財務室、文化館、圖書館;負責做好全區文旅市場安全、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服務、綜合行政執法、廣電、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全局性行政文件的起草、印發以及文旅中心日常工作,并做好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對接市文旅局;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劉志華(黨組成員):分管文物科;負責文物保護、鄉村振興、組織人事、群團、統戰、老干部以及文保中心日常工作;對接市文物局;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張鵬(一級主任科員):協助副局長做好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創城、新時代文明實踐與志愿服務、黨建、年度考核、政務信息公開、宣傳、檔案、人才等相關工作;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劉成龍(一級主任科員):協助副局長做好文旅市場安全、廣電、文旅市場(包括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營商環境、政策法規、民營經濟、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審計、綜治、信訪等工作;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劉鵬(文化館館長):負責做好文化館(文保中心、文旅中心)各項工作;完成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