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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類: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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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5-01-08 17:51
標題: 關于《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續期換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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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續期換證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5-01-08 17:51 來源:大同市云州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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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另依據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

經研究決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各相關道路運輸業戶逾期未按上述規定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延續的,云州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將注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所屬車輛的《道路運輸證》。注銷后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各相關道路運輸業戶自行承擔,望相互轉告。


特此公告

大同市云州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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